1、从不同角度观察一个物体,看到的面通常是两个或三个相邻的面。
2、无法一次看到立方体或正方体的对面。
3、注意事项:
(1) 正面、左面和上面都是相对于观察者而言的。
(2) 站在任意位置,最多只能看到立方体的三个面。
(3) 从不同位置观察物体,看到的形状可能不同。
(4) 从一个或两个方向看到的图形不能确定立体图形的形状。
(5) 同一角度观察不同立体图形,得到的平面图形可能相同,也可能不同。
(6) 从右面观察,看到的形状不一定与从左面看到的完全相同。
第二单元 因数与倍数
1、整除:被除数、除数和商都是自然数,且没有余数。整数包括自然数。
2、因数与倍数:大数能被小数整除时,大数是小数的倍数,小数是大数的因数。
例:12是6的倍数,6是12的因数。
(1) 数a能被b整除,则a是b的倍数,b是a的因数。因数和倍数相互依存。
(2) 一个数的因数个数有限,最小因数是1,最大因数是它本身。
(3) 一个数的倍数个数无限,最小倍数是它本身,求法是依次乘以自然数。
(4) 2、3、5的倍数特征:
① 个位上是0、2、4、6、8的数是2的倍数。
② 各位数字和是3的倍数的数是3的倍数。
③ 个位上是0或5的数是5的倍数。
④ 同时被2、3、5整除的数是30的倍数。
(5) 如果一个数同时是2和5的倍数,则个位是0。
3、完全数:除本身外所有因数之和等于它本身的数叫完全数,如6、28。
4、自然数按能否被2整除分奇数和偶数:
(1) 奇数:不能被2整除,个位是1、3、5、7、9。
(2) 偶数:能被2整除,个位是0、2、4、6、8。
(3) 最小奇数为1,最小偶数为0。
(4) 奇偶数运算规律:奇±奇=偶,奇±偶=奇,偶±偶=偶。
5、自然数按因数个数分:质数、合数、1、0
(1) 质数:只有1和本身两个因数。
(2) 合数:除1和本身外还有其他因数。
(3) 1只有一个因数,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。
(4) 最小质数是2,最小合数是4,连续质数有2、3。
(5) 合数可由质数相乘得到,质数相乘一定得合数。
(6) 20以内质数:2、3、5、7、11、13、17、19。
(7) 100以内质数:25个,包括2、3、5、7、11、13、17、19、23、29、31、37、41、43、47、53、59、61、67、71、73、79、83、89、97。
(8) 判断100以内质数或合数的方法:看是否能被2、3、5、7、11、13整除,能整除是合数,否则是质数。
(9) 奇数乘奇数等于奇数。
6、最大最小
最小自然数是0,最小奇数是1,最小偶数是0,最小质数是2,最小合数是4。
7、分解质因数:把合数分解为多个质数相乘,如30=2×3×5。
8、互质数: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互质数,如两个质数互质,两个合数也可能互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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